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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六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部署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8-01-11 17:41:12 【字体:


1月11日上午,常德市第六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部署工作会议在市政府605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谭弘发主持,市政府副市长汤祚国出席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赵克蓉宣读《关于做好市第六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紧接着,市总工会副主席罗亚海对《市第六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进行了具体说明。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表彰100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其中职工劳模61名、先进工作者18名、农民工劳模5名、农民劳模16名。评选要求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评选要从严控制,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人员和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与评选;农民劳模的人选主要推荐在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要突出脱贫攻坚工作,各区县(市)至少申报推荐1名脱贫攻坚典型。

推荐评选活动启动后,将经过自上而下逐级评选、职工(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初审、审查、公示、审批等程序。最后,由市委、市政府行文,对评选出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并在“五一”劳动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汤祚国在讲话中,就此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关于原则程序和组织领导相关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并指出,抓好评先选模工作就是唱响发展的主旋律,要把劳模精神作为构筑伟大“中国梦”的不竭动力。同时,通过大力宣讲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引领更多的人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也是弘扬正能量、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过程,更是全方位地诠释社会主义新时代立足本职、积极进取、拼搏奉献的劳动之美。


谭弘发最后强调,要充分认识到评先选模工作的必要性:是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也是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方法。在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做好劳模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的同时,也会让自身受到启迪和教育,从而发自内心地理解劳模、尊重劳模,更好地为劳模服务。他指出,要将劳模精神当作我们推进“产业立市、开放强市”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精神。他还特别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承担着评先选模工作中的联系、指导、协调等重要职能,要把《工会法》赋予的,政府委托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劳模这一重要任务和职能落实好。

区县(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区县(市)长;区县(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分管生产保护工作的副主席,生产保护部部长;区县(市)农业局分管农业劳模工作的副局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分管负责人,工会主席(主任);市第六次评模筹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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