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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9 14:55:01 【字体:
4月28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暨“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会议明确今年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及考核要求,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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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现场。姚懿容 摄

工资集体协商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2019年,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001份,涵盖企业3565家,覆盖职工106445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动态建制率92%,规模企业动态建制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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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现场。吴紫欣 摄

今年,全市将持续推进以“稳就业 促发展 构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方式,妥善解决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通过要约行动形成同舟共济、共促发展的合力。据悉,我市将从日常工作、业务工作两方面,对各区县(市)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考核,要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规上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达90%以上。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会议明确,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可通过协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等有关规定;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延期支付,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支付计划并监督执行、保障实施;受疫情影响较小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保持工资相对稳定或适当调整工资增减幅度;其他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根据发展现状,合理协商职工工资调整幅度。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带薪年休假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协商采取调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供稿:常德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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