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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两节”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摸底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6-11-28 16:06:25 【字体:

常德经开区总工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市直产业、行业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竭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有效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总工会拟定在“2017年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就困难职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职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50%以下),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遭受突发事件、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含内退人员,不含已实际退休人员)。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先由本人向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在收到困难职工提出的申请后,通过入户走访形式,对职工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掌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家庭主要致困原因等,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填写内容要全面、真实、详细,不得漏填、错填职工信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单位公示后,统一由基层工会向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申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通过审查核实后,提交市总常委会研究,然后进行社会公示。

三、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20日。

四、几点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要坚决抵制,拒绝人情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单位,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请各基层工会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对象填写的“困难职工档案”表,困难申请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内卡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一并申报,过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3.基层工会申报时需提供困难职工汇总表及承诺书,承诺内容:本次申报的困难职工均符合(常工办发[2016]21号)文件规定,并进行公示,情况属实。工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

                            

                           常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困难职工申请表  点击下载困难职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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