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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期长期生活救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7-10-30 09:20:59 【字体: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市直部分基层工会:

市总工会第五期长期生活救助活动将于2017年10月结束,经报请市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拟于近期开展第六期长期生活救助对象申报及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分配

1.申报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职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50%以下),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含内退人员,不含已实际退休人员)。

2.名额分配。每个基层工会限报2名。

二、申报程序

1.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核实。收到困难职工申请资料的基层工会,应派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调查人员要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致困原因、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确保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调查人员在《困难职工档案》中“基层工会入户调查情况”栏签字并盖章,落实好“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

3.公示。入户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经集体研究同意,在本单位公示公告栏或者在有单位名称标志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含:户主姓名、家庭人数及收入、困难情况等,并公布举报方式。

4.申报。公示期满后,公示单位工会应在《困难职工档案》中“基层工会公示情况”栏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至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把关。基层工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所有申请对象进行逐个入户调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一律不准申报。

2.公开透明。对拟上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的对象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把握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

 长期救助附件一.doc
              

                       常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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